f:{messageId:msg-F7KsBn5gIwBXIoNFuVMjqBiE}雍正壬子年,一个雷雨交加的夏天,一位县团级干部家里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。
这位干部长得一表人才,媳妇也是闭月羞花,夫妻俩感情好得不得了。
媳妇还是个副县团级,待遇优厚,收礼收到手软。
这日子过得,简直是羡煞旁人。
那天,外面狂风暴雨,电闪雷鸣。
夫妻俩在家斗地主,玩得不亦乐乎。
突然,一个大火球从窗户窜进来,雷电直接劈中了媳妇,老公当场被熏得焦黑,媳妇则被雷劈了个贯通伤。
老公爬起来一看,媳妇躺在卫生间,全身焦黑,哭得稀里哗啦,一边哭一边骂雷公:“你丫劈错了!该劈的是我啊!”
原来,老公平时性子急,经常跟老妈吵架,老妈总觉得是媳妇唆使的。
媳妇受了气,只能偷偷抹眼泪,顶多跟老公念叨两句。
结果雷公一劈,劈错了人,媳妇成了“主犯”,老公成了“从犯”。
这事儿在当时的法律看来,媳妇成了“教唆犯”,老公反而成了“从犯”。
这雷公是不是太死板了?
还是雷劈的时候喝了点小酒?
怎么就把人家媳妇给劈了呢?
这雷劈技术,简直比现在的AI还“人工智障”。
雍正年间的法律,简直是“幽明一也”,阴间阳间一个样。
媳妇成了“主犯”,老公成了“从犯”,这法律是不是太“幽默”了?
这事儿告诉我们,家庭矛盾可不是小事,雷公都看不下去了。
但雷公劈错了人,是不是也说明,家庭矛盾的根源,其实并不在媳妇身上?
婆婆和儿子的矛盾,才是问题的关键。
这事儿放在今天,依然让人哭笑不得。
雷公劈错了人,法律判错了案,家庭矛盾的根源,到底在哪里?
咱们评论区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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